應急車道停車做飯,險象環生
8 月 15 日 20 時 56 分,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十二大隊執勤民警巡邏至南寧吳圩機場第二高速吳圩東服務區附近路段時,發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停靠在應急車道上,車輛既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車后方也未設置警示標志。
民警上前查看,竟發現車頭旁邊支起了一個臨時 “移動廚房”,駕駛員和兩名隨車人員正圍坐在一起吃飯,完全不顧周圍呼嘯而過的車輛和潛在的危險。民警當即對駕駛員和隨車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詳細說明了非法占用應急車道可能引發的嚴重后果。駕駛員張某某表示認識到錯誤,今后會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長途行車,合理規劃很重要
張某某聲稱其駕車從扶綏出發,途經此處時感到饑餓,誤以為該處是服務區,才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煮飯充饑。交警提醒,長途貨車司機如遇疲勞或饑餓需休息進食,應提前規劃行程,駛入最近的服務區或駛離高速公路至安全區域處理。
應急車道,生命通道不容占用
應急車道作為高速公路上的 “生命通道”,承載著緊急救援、搶險救災等重要使命,絕非可以隨意占用、為己私用的 “方便之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應急車道是供警車、救護車、搶險救援車等特殊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的 “救命通道”,社會車輛除因發生故障、交通事故或人員疾病等緊急情況外,不得隨意在應急車道上行駛或停車。
請每一位駕駛員嚴守交規、敬畏法律,切勿因一時之便漠視安全。否則,不僅會面臨相應的處罰,還可能釀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部分內容來源:南寧晚報